三查七对
“三查七对”是护理工作中必须注意的,主要是针对病人服药,注射,输液的查对制度,减少操作差错。
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这是老的三查七对。
三查八对
“三查八对”主要指为患者输血时需掌握的步骤。
三查:即查血制品的有效期、血制品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即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和剂量。
四查八对
据说现在又改进为“四查八对”了,分别多了查医嘱,对有效期两项。
四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查医嘱。
八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药物有效期。
四查十对
根据卫生部2007年开始执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这是指药师需要掌握和执行的查对制度。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四查:查处方、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用药合理。
十对:对科别、姓名、年龄,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对临床诊断。
7种查对制度总结
1.医嘱查对制度
(一)各类医嘱均由两名护士进行查对,每日医嘱班班查对。
(二)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两次。
抢救患者时,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瓿,抢救结束后二人核对后弃掉,并保留原始抢救记录。
(三)查对医嘱必须认真,一丝不苟,将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立即予以纠正,并反馈给护士长。
(四)所有住院病历,夜班需全部查对一遍,当天未查到的病历第二天要补查。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
(二)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1.摆药后必须经二人核对方可执行。备药前要检查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医嘱是否相符,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瓶、安瓿、有无裂痕,查对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2.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3.发药及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3.输血查对制度
(一)采集血标本时,必须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做到准确无误,两位以上患者同时配血时,血标本要分别、分次采取。
(二)接血者与送血者共同核对血型、血袋号、血量是否相符,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等、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血,并在输血护理记录单上签名。
(三)输血时双人核对,两名医务人员,持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全面再次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注意观察病人的反应,输血完毕血袋按规定时间送回输血科。
4.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一)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二)查配血报告,术前、术中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三)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四)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5.“腕带”标识制度
(一)对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例如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志。
(二)“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6.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二)发饮食牌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7.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次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