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政策文件

一、《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要求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门诊、住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要求,需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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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颁布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各统筹区须在2024年之前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实现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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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在《“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对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给出明确界定,包括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及按项目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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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在2020年3月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

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为防止出现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意见》还要求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和处方审核等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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